电火之功,而电极、工次受二极,或以水充,间自御历以进,两极之间必至,其所加水以击之,以为火花纵电也。
他的内外若金与化,爆而溅之,速则冷凝,成固金粒,为务液所携,则表留微坳,纵电暂止,两液极复。
次当两电者,为火出电,复上是也,虽有流电蚀之金,每秒至千万,能食多金,亦有生率。
十,十,有电极、工用,兼受工金,又极于用,然后为电极之形,盖以更其极,用电极,运其极,则功出复,用电极常谓电性、烁高、易用,而近于金也。
一枚,一枚,用此者,粘度低,揣之高,性定,如煤油、去水、乳化液,火机自激电,其势如电,纵电者,纵电者,纵电者,纵电者也。 10-7-10 故往制之,使火花得电,使火花得磨,不暇至电极,使道得从极小,使电极不拘,纵电时腐蚀,令如旧法,谓之电火花所筑。
电火,则下电压内也,于液中亦纵电,电火之制,用电极之形,与土相对,分而为五:用则为电极,用则为电,用则为轮,用则为电转,用则为汗出,用则有尺寸之迹,以割导电而割之,用则为电而为义,用之无切,又加其功。